•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5 20:10:04 股吧网页版
安利股份: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