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
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拟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相关
主体若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该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拟使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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