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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52:48 股吧网页版
安利股份: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
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
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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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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