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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8 00:10:09 股吧网页版
鸿利智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6-0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杨永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永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杨永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永发先生,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 1 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 LAMP 生产厂长、国内业务部分中心经理,
采购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杨永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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