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王政力
本人作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政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政务咨询部技术总监、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博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业务咨询专家等职务。现任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云南财经大学教师、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列席3次股东会。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经营数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出具的内审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日常会议,认真审议董监高的薪酬方案、2023-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进行考核,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薪酬制度。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会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和计提资产减值等多个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4天。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财务会议、现场考察等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本人到广州、东莞、深圳、南昌等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子公司管理层座谈、参观工厂等形式,深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提升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