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对政旦志远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将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见公司 2024-044 号公告)。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对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政旦志远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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