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忆松
本人罗忆松作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
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罗忆松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毕
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5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
法学系海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4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湖北
正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2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涛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各项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以下是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2 5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4 2 2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2 2 0 0 否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就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及财务、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积极听
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要求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
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
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期能更好地维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此外,我通过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出席股东大会、查阅互动易等形式
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
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意见,
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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