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6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所列示。
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批通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每年4.71万元(含税)。
2、在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者在公司所属其他单位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工作岗位、内容、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依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及对应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四)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评价为依据,结合公司整体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考核与发放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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