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忆松
本人罗忆松作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罗忆松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毕
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5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
法学系海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4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湖北
正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2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涛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
项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以下是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2 2 0 0 否
股东会 2 2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5 2 3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2 1 0 0 否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就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及财务、法律问题进行沟通。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
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
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
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
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同时也更了解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
此外,我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
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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