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15:40:1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请董秘回答两个问题。1、公司于21年后三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分别以营收、绝对净利润和净利润增幅为考核目标,考核内容缺乏连贯性,且完成情况出奇得好,授予股权几乎都被落实。公司是否以内部数据、行业专业性等优势出发,故意设置能简单达成的考核目标,变相完成利益内部输送?2、公司自2017年后再未分红,反而热衷于股权激励,每次股权激励的价格都贴着规定的50%线,公司所关注的股东利益,是否仅涉及公司内部股东?
银禧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需综合考虑国际及国内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2021年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主要是基于当时对国际国内经济态势的判断,以抓住经济复苏的机遇努力开拓市场,最终确定以营业收入为业绩考核指标并累计计算。2021年股权激励共分五期进行考核,2021年2022年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完成业绩考核目标,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为了减少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进行战略调整,更关注毛利率高的业务,收缩了增收不增利业务,2023年以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未达标股权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因此,2024年股权激励方案更侧重于利润考核指标,更贴近投资者需求,公司管理层努力经营,并受益于低空经济、服务型机器人等新兴行业的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历次股权激励方案均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权激励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不符合相关现金分红条件而不能进行分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08 20:45:11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