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6 21:06:01 股吧网页版
科大智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提名2025年度审计机构

对容诚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名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2025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

3、2025年度报告等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