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骜,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信号与图像处理、智能感知与人机交互。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2025 年度召 列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开股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9 8 1 0 0 6 5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用名“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任职 召开会 意见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情况 议次数 类型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2025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主任 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4
委员 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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