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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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开展内控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及运行进行客观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共28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3家一级控股公司,14家二级控股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性质 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乾
机电有限公司、科大数字(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科大智造(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科大医康
(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秩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能电
一级控股公司(13家) 气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国科新能(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科大钠能
(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科
大智能(香港)有限公司
2
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浣泽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永乾工业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智能机器
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捷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武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安能佳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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