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检查发现,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中,公司将支付给中国香港上市申报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上述费用应作为发行费用处理,故需对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事项不涉及对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的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
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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