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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9:27:02 股吧网页版
正海磁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5-06-03
债券代码:123169 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391,586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91,586 股后的 832,322,8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66,464,573.4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
金 分 红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66,464,573.40 元
/837,714,453*10=1.98712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7127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2、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69,债券简称:正海转债)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正海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37,714,453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5,391,586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 832,322,867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66,464,573.40 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91,586 股后的 832,322,8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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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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