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磁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正海磁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4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共计 1,400.00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91,292.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95,108,707.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同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18,952.0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9,603.52 万元,其中
19,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未到期,剩余 603.52 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 7 日,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专户账号:15392201040019317)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将此账户结余金额(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2023 年 12月 26 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1 烟台正海磁性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5902027010828 0.00
料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营业部
2 南通正海磁材有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80188000314369 6,035,185.67
限公司 如皋支行
合计 6,035,185.67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分别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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