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6-026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
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
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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