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红)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红)
本人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红,女,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研究生卓越导学团队负责人。主要从事公司治理、数据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近 100 篇,主持和参加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30 余项,获省级以上奖励近 20 项。1993-2016 年期间,历任济南重型机器厂助理工程师,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天津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博苑股份独立董事,银座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谨审议各项议案,依规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坚持诚信勤勉、忠实履职的工作准则,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7 7 0 0 否 3
本人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红)
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2 2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及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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