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张志红女士及董事许月莉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志红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04 年下半年理财产品投资项目检查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对外
员会 2025 年 月 11 日 投资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第
第二次会议 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
第三季度审计中心工作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员会 2025 年 2025年08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上半年理财产品
第三次会议 月 13 日 投资项目检查报告;2025 年第四季度审计中心工作计划;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0 2025 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员会 2025 年 月 22 日 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2 2026 年审计中心工作计划;2026 年第一季度审计中心工作
员会 2025 年 月 15 日 计划
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审阅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针对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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