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9:53:00 股吧网页版
*ST金泰: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4.80%股份的股东海南大禾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增加 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锐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请特别注意:上述议案均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上述临时提案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 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0,35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案人作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
格;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案提
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