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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18:33:10 股吧网页版
不接受非标审计致年报“难产”,*ST金泰又收罚单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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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年报问询回复遭质疑、董事候选人忧虑退市风险放弃提名后,*ST金泰(300225.SZ)近日又因年报未按时披露遭监管处罚。

  根据*ST金泰9月15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管理层不接受审计机构非标意见,导致2024年年报未按期披露,该公司及三位高管合计被罚460万元。

  在此之前,*ST金泰2024年年报延期披露后,就曾因“季初转季末回”的异常资金流转、股权交易款去向不明等收到监管问询函,而两次延期的问询回复又遭到大股东提名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质疑

  最近一个月,该公司还一度陷入管理层内斗,大股东海南大禾多次推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意图更换董事会成员,但最终此事因候选人忧虑退市风险放弃提名告终。

  近几年来,*ST金泰接二连三遭到监管处罚。此次处罚前,该公司去年初曾因参与浙江运发虚构黄金业务被罚;更早之前,该公司两名高管曾因“忽悠式”增持被罚,并被监管部门列为典型案例。

  拒不接受非标审计意见致年报“难产”

  公开资料显示,*ST金泰成立于1993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2011年登陆创业板。

  根据*ST金泰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违法违规,该公司于今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4月23日,*ST金泰时任董事长、总裁罗甸,时任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纯超,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三人商量后决定,不接受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所拟对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并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及披露工作。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对*ST金泰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对罗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吴纯超、隋静媛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60万元。

  尽管管理层不接受,但*ST金泰拖延至7月1日披露的2024年年报最终还是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兴华会计所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审计机构在审计2024年年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战略备库名义,通过多家供应商进行“季初转季末回”的异常资金流转。此外,针对*ST金泰2024年的两笔股权交易款项,审计机构也无法判断股权交易款是否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报表列报涉及科目和金额的准确性。

  上海证监局在*ST金泰2024年年报发布后不久便向其发出了问询函,该公司两次延期后于8月12日披露了问询回复,却遭到该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反对。该公司大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大禾”)提名的董事刘锐明称问询回复内容“避重就轻,罔顾事实”,公司管理层存在与他人勾结侵占公司资金。

  在上述争议事项发生的同时,该公司一度陷入管理层内斗。海南大禾多次推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意图更换该公司现任高管团队,包括罢免罗甸、独立董事于绪刚、唐光泽等人,重新选举刘小龙等人进入公司董事会。

  不过,近日该公司大股东更换董事会成员一事迎来反转。根据公告,*ST金泰董事刘锐明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无法继续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履行董事职责,于9月10日辞职,在任时间未满两个月。

  另外,此前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因忧虑*ST金泰当前面临的退市风险,主动放弃了董事提名,海南大禾在9月12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夕取消了董事会成员罢免及选举的11项提案。

  近年来*ST金泰接二连三被罚

  近几年来,*ST金泰的罚单接二连三。在此次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罚前,该公司曾因参与浙江运发虚构黄金业务被罚;该公司高管还曾因“忽悠式”增持被罚,并被列为典型案例。

  在上海金融法院、上海证监局8月20日联合发布的十个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例中,就包括*ST金泰高管“忽悠式”增持案例。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披露,2021年6月14日,*ST金泰时任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控股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增持该公司股份,各自增持金额均不低于1.5亿元,在承诺增持期限内,上海证监局多次督促相关主体履行增持承诺,当事人均以疫情影响、实控人涉刑事案件导致资金筹措不及预期为由,消极履行承诺。直至增持期限届满,*ST金泰发布增持实施结果公告,两名当事人均未实施增持,也未进一步制定承诺履行方案。

  针对上述高管“忽悠式”增持行为,上海证监局对两名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司法机关判定*ST金泰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此外,根据*ST金泰2024年初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曾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涉及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又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涉及金额总计14.85亿元。

  上述业务的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监管认定,所涉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即*ST金泰)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ST金泰在此前财报中并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导致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9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件,证监会对金力泰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袁翔、时任副总经理严家华等人处于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550万元。

  直至如今,该公司再因2024年年报未按时披露被罚。业绩方面,根据*ST金泰2025年半年报,该公司上半年营收不盈利,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同比增长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85万元,同比下滑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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