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3 18:49:56 股吧网页版
*ST金泰: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4月30日前)未正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披露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将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

4、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所聘期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已知悉上述事项且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4日(改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鸿荣源北站中心)A栋1005

首席合伙人:王庆刚,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会计学会会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合伙人为36名、注册会计师16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9 名。永信瑞和事务所 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9,729.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16.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99.75万元。

2025年度永信瑞和事务所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为2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提取职业风险基金559.8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额大于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信瑞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艾,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4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少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卫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05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0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亚艾、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少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卫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信瑞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