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是由上海金力泰涂料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的规定,2000
年 6 月 21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2000)012 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海金力泰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7 月 18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310000100647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总
额 3,700 万元。2007 年 7 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2007]3568 号《关于同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吴国政将所持公司 25%的股份转让给纳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 2007 年 9 月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
[2007]4715 号文件《关于同意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增资的批复》批准,本
公司将 2006 年 12 月 31 日滚存未分配利润中 1,300 万元转增资本,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
额变更为 5,000 万元。
根据 2011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93 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 300225。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700 万股,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0SHA1039-7”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5 月 22 日,本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6,700 万
股份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350 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6,700
万股变更为 10,050 万股。此次股本变更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2)第 3601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10,050 万
股份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15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50 万
股变更为 13,065 万股。此次变更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3)第 5312 号验资报告。
2014年5月19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本13,06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3,065 万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 26,1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增至 26,130 万股。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本公司原有总股
本 26,1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共计转增 20,904 万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 47,0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2020 年 7 月 13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 18,865,3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1 元。激励对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公司股本总数增至 489,205,300 股。此次变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 6244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12 月 20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减少股本人民币
13,775,71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475,429,590.00 元。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上
述回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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