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绪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绪刚,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于绪刚,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8月至今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高级合伙人。历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600155.SH)独立董事、西安吉利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19.SH)独立董事、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20.SH)独立董事、盐城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08310.HK)独立董事、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
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本
人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
复说明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投出反对票,相
关意见已经公司充分披露,对公司其他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不存在提出异
议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于绪刚 15 4 11 0 0 否 5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
求,积极召集或出席相关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充
分发挥专业履职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专
门委员会高效履职。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7 7 3 3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深入探讨、充分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通过精准沟通强化审计工作实效,推动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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