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维华-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维华,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期间曾任职的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9月12日离任),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维华,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经济师与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张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
会议议案,本人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
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投
出反对票,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投出弃权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充分披露,对公司其
他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
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马维华 10 2 8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召集或出
席相关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专业履职作
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专门委员会高效履职。
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2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访谈等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多次督促公司要及时、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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