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32:03 股吧网页版
上海钢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二) 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 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及议事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予以有效监督,且独立董事的人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保护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源,公司颁发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决策、监督机制,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和所作出的重大决定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栏向社会公开,确保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及内部控制的需要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逐步完善了与管理职能及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
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照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常规
项目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