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吉栋,1984 年出生,法学博士,民建会员。先后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宁波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2014-2016 赴美国
爱荷华大学访问,2017 年至 2023 年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入选 2018 年上海
市浦江人才计划(浦江学者)。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加。
(二)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未出席会议
陈吉栋 6 6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 1 次
会议,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阅,为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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