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3 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1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6,25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9,458.14 万股的 12.64%。其中,首次授予 5,0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9,458.14 万股的 10.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1,2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9,458.14 万股的 2.53%,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15元。
4、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42 人, 具体包括:
(1)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5、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
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
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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