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回购注销;同时,5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 100%,董事会同意对该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万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5 年 5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合
计向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953 万股。
(五)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合计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50 万
股。
(六)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8 万股,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同意回购注销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 本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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