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金迪世纪大厦 A 栋 1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