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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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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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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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