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林,中国国籍,1975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烟台大学法
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2001 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2002年加入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低碳经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现代服务业标准创新发展中心监事,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基金会监事,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监事长,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会次数
姜林 11 1 10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了相关会议情况和资料,提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了解公司最新的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过异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 1 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在 2024 年度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进行了认真讨论与审核,切实履行了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调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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