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 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冯扬,作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冯扬,男,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至 2001年历任沈阳电站辅机设备厂财务部经理、金杯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高级
主管;2004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集团有限公
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兼中科英华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新华商金控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上海通江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中国港能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2024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力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北京东奥时代科技教育有限公司讲师;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上海锺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2021 年 1 月起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和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股东会并签署了相
关会议文件。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定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内部审计工作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授信及担保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此外,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交流,听取审计机构的意见,对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审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的情形。会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此外,对上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
(3)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后续将严格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并会同全体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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