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发展战略制定、评价和相关分析预测工作,完善公司公司
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北
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董事
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是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办事机构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人数不得少于3人。发展战略委员
会委员应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若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则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补足相应委员人数。
第五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进行提名,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发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包括:
(一)领导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二)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根据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确定每次委
员会会议的议程;
(三)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并保
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四)确保委员会及时就所有关键的及适当的事项进行讨论,并且
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
第七条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1
名委员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下设秘书机构。
第九条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发展战略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会议提案的
组织及决议草案的准备、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落实等;会议组织、
会务安排、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资料的保
管与报送和会议文件的规范等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战略性资本配置以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进行审议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业务的总体发展进行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分支机构设置、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六)负责对重大投融资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
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负责对兼并、收购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
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八)对分支机构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对人力资源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对信息技术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议,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一)对本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证财务
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符合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标准;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及董事会授权或指定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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