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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5:58:20 股吧网页版
洲明科技: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
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相关
议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企业微信方式通知各位持有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一帆女士主持,应参与表决的持有人为 59 人,实际参与表决持有人为 41 人,代表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 3,700万份,占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74%。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该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合伙人持股计划规定履行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3,7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李梓亮先生、袁道仁先生、田守进先生、梅志敏先生、何煦先生为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同日,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梓亮先生为本次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上述五位管理委员会委员不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不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7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
(4)负责与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合伙人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决策合伙人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7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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