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4 20:03:21 股吧网页版
洲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 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洺锋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及其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722,00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当时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近日收到林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在2026年3月3日,林洺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1,722,00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8.49%。综上, 2022年7月16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4,691,616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持至占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的28.70%。

2、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1),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

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09,28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709,280股,林洺锋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占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的28.62%。

3、 2025年 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

3,659,990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占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

例仍为28.62%。

4、2026年3月3日,林洺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个人

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21,722,009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26.59%,占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的26.62%。

依据上述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累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28.41%下降至26.59%,占扣除回购后总

股本的比例由28.49%下降至26.6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

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林洺锋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及

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式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为7.30元/股,林洺锋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21,722,009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占当时(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