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耀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密切关注财务状况的变化、内部控制、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甘耀仁,中国国籍,1967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至1992年9月在广东省肇庆卫校任教师,1992年10月至1995年11月在中山市石岐五金厂任财务主任,1995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02年2月至2007年8月任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现任中山市中翰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山市众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继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应出席董
事会会议 7 次,实际出席会议 7 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数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甘耀仁 7 7 0 7 0 0 否
2、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甘耀仁 3 3 0 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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