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6 年 4 月 20 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总股本 1,086,100,451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 1,087,447,151 股,扣
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1,346,7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含税),拟派
发现金股利 21,722,009.0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62,028.2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881,715,712.08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043,439.46 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60,664,108.24 元,
2025 年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1,652,170,192.6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65,622,214.54 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5,622,214.54 元。
3、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一致性,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特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6 年 4 月 20 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86,100,451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 1,087,447,151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1,346,7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 21,722,009.02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
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5、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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