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新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城医药”)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除担任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九次,均未缺席。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3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参加历次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切实履行了各委员会的职责。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 沟通确定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同意
员会第九次会议 月 10 日 安排及审计策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2 年报审计进展沟通及 2024 年度公司审 同意
员会第十次会议 月 20 日 计工作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3 审阅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同意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月 15 日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3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月 24 日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同意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月 24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 同意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月 11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同意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月 13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2 沟通确定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同意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月 23 日 安排及审计策略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2025 年 1 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月 15 日 员 2024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同意
议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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