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冠强)
本人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傅冠强,汉族,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中国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出纳、会计;1992 年 2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深圳高
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内地财务总监;2011 年 7 月至今,
任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
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傅冠强 8 8 0 0 0 否 2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集、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并在股东会会议上,积极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主持并参加了 10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收购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注销控股子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与外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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