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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56:02 股吧网页版
上海新阳: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室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77
亿元,同比增长 3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89 万元,同比增长 109.52%。其中,半导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89 亿元,同比增长 44.3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319 万元,同比增长 118.93%。该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与半导体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 217 名与半导体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 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 5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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