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54:22 股吧网页版
ST美晨: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20027 号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2033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事项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美晨科技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81.67 万元,亏损主要来源于美晨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截至报告期末赛石园林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2,506.20 万元,归属于美晨科技的股东权益为-112,536.38 万元。赛石园林持续亏损金额较大,且园林绿化施工行业整体处于下行趋势,美晨科技拟剥离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减少亏损。

美晨科技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对外出售赛石园林,但未来剥离重组事项的后续执行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

事项二: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4、33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美晨科技对外借款逾期本金余额 5,188.64
万元,目前美晨科技已与部分金融机构达成债务分期协议,同时将对抵押物进行拍
卖偿还。

事项一、事项二的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美晨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445.00 万元。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基准的确定依据:美晨科技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上市实体,由于近三年美晨科技合并后税前利润波动较大,我们选择收入总额做为计算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可容忍错报)取上述重要性水平的 50%。本期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计算方法一致。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所规定的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