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武辉女士、独立董事陈祥义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李瑞龙先生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武辉女士担任,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
亲自出席。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财务决
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
2025 年 4 月 18 日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董事会
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25 日 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 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估
2025 年 8 月 22 日 计变更议案》。
2025 年 9 月 11 日 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7 日 审议《关于拟出售海南美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
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以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事项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风险管控体系的优化运行,保障了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及内控机制的持续改进,为公司规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与制度体系,并持续强化合规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分工,确保治理机制有效运转并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协调内外部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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