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54:23 股吧网页版
ST美晨: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ST 美晨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7 家,审计收费 24,918.51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徐紫明,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