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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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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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20028 号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20333号)。美晨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5)第110009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要求,我们就导致美晨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美晨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立案调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美晨科技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4号)。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美晨科技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消除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措施
2025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9号)。2025年10月31日披露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7号)。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美晨科技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假记载,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部分当事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违法事实发生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美晨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积极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在结合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基础上,于2025年10月31日对2014年至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由本所出具了关于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020379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按照处罚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并完成罚款缴纳。
综上,经采取以上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本专项说明仅供美晨科技2025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之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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