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和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张永明
先生、孙峰女士、独立董事邓超先生、独立董事杨碧云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已经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申购报价的实际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资格产生新的规定,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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