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583,049,765×0.12/10÷593,623,165×10=6,996,597.18÷593,623,165×10=0.11786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1786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自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预计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05)。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593,607,933 股增加至 593,623,165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5 月 26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593,623,16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0,573,400 股后持有股份 583,049,7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6,996,597.18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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