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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15:55:31 股吧网页版
东宝生物: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成交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及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于 2026 年 1 月 2 日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
金总额高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此外,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百分之一时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10,573,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812%,最高成交价为 5.71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5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6,110,09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情况符合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公司
监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取消)、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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