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7 17:28:00 股吧网页版
东宝生物: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为关联监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并对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7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共计购买股票数量为16,248,404股,占购买完成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74%。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28日届满。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

4、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并对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7月28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持有公司股票16,248,4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7月28日届满,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东宝生物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东宝生物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并对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7月28日。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择机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的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当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
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表决权的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