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团队、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初步审计结果、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慎履行审计职责,并就 2025 年度年审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财务审计
信永中和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信永中和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东宝生物 2025 年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
信永中和鉴证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宝生物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3、内部控制审计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审计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东
宝生物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东宝生物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质量情况
1、审计事项沟通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要审计事项与财务部门及时有效沟通,在所有重要审计事项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3、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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